史威登堡神学著作
7.至于其它星球居民的宗教敬拜,一般来说,其中那些不拜偶像的人都承认主是独一神。他们敬拜的神性不是不可见的,而是可见的,因为事实上,当神性向他们显现时,祂以人的形式显现,就像祂以前向地球上的亚伯拉罕和其他人所显现的那样。凡敬拜人形式的神性之人都蒙主悦纳。他们还说,没有人能正确敬拜神,更不用说与祂联结了,除非对祂具有某种可被理解的概念;只有神拥有人的形式,这种概念才有可能。如果不这样来理解神,那么内视,即思想神的能力就会丧失,如同肉眼视觉聚焦于无边无际的太空时的情形。在这种情况下,思维必然滑入自然界,并拜自然为神。所有星球的居民都崇拜人形式的神性,也就是主(AC 8541-8547, 10159, 10736-10738)。他们乐于听说,主实实在在变成了人(AC 9361)。不以人的形式来思想神是不可能的(AC 8705, 9359, 9972)。人能敬拜并热爱他对其有某种概念的任何人,而不是一个概念也没有的任何人(AC 4733, 5110, 5633, 7211, 9267, 10067)。主接受所有处于良善并敬拜人形式的神性之人。
9259.“务要和他一同移去”表然而要劝诫,并努力纠正。这从“移去”的含义清楚可知,“移去”当论及与教会的良善不一致的虚假时,是指纠正(参看9258节),在此是指努力纠正,以及劝诫,因为这种虚假很难纠正。与教会的良善不一致的虚假就是所有反对主,反对对主之爱的良善和对邻之仁的良善的虚假。诸如刚才所解释的这些事就隐藏在这丙什么样律法或典章里面,这一点从以下事实明显看出来:字义上所描述的事极少发生。也就是说,人们几乎不会遇见仇敌走迷了的牛或驴,几乎看不见恨他们人的驴卧在重驮之下。因此,这些情况对他们来说并不足够重要,以至于被包括在从西乃山上所宣布的律法和典章中;但它们所包含在自己里面的真理却使它们列在主要典章当中。因为包含这一真理或命令在里面,即:要爱外邦人,教导他们信之真理,引导他们纠正自己的生活。不过,这些法律里面的这些真理不能透露给以色列人和犹太人,因为他们只对外在事物感兴趣,对任何内在事物都不感兴趣;还因为他们从列祖那里领受的是,他们要恨恶所有与他们没有弟兄关系的人,也就是不从雅各所生的人,因而视他们为仇敌。关于犹太人及其本性,可参看前文(4307, 4314, 4316, 4317, 4429, 4433, 4444, 4825, 4903, 6304, 8588, 8788, 8806, 8871节)。
4526.至于从前一章末尾开始论述的眼睛视觉的对应关系,要知道,它与属于理解力的事物相对应,因为理解力是内在视觉(简称内视),这种内视在高于尘世之光的光中发挥功能。人之所以能从他在尘世之光中所看到的事物获得聪明,是因为有一种更高级的光,也就是天堂之光流入凭尘世之光变得可见的物体,使它们以代表和对应的方式被看到。事实上,在尘世之光以上的光就是从主发出的光,而主光照整个天堂。出自主的聪明和智慧本身在那里显为光,正是这光产生了人的理解力或内视。当这光通过理解力流入尘世之光的物体时,它就会使它们以代表和对应的方式被看到,因而以理解力被看到。在自然界中运作的眼睛的视觉因对应于在灵界运作的理解力的视觉,故对应于信之真理,因为这些属于纯正的理解力。事实上,真理构成人的整个理解力,因为他的一切思维都围绕着某个事物是否如此,也就它是否真实这个问题。眼睛的视觉对应于信之真理与良善(参看4410节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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